法院查明,2014年间,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闫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。2014年下半年,王克勤将一张写有被告人张绍霞名字和银行账号的纸条交给闫某,2014年10月24日、2014年11月4日,闫某通过他人向该账号先后两次汇款,共计人民币400万元。张绍霞明知上述钱款系王克勤的非法收入,将该钱款用于归还家庭借款。
当初,胡伟跟叔叔一起从老家到杭州打工。在康桥的一家工地上,叔侄俩人认识了这个女的。叔叔有家庭,但按叔叔自己的话来说感情并不好,正打算离婚;而这个女的刚好也是离异,同是孤身异乡人,一来二去,叔叔就跟这个女的好上了。
《中日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直通电话有望尽快建设》减刑裁定显示,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李达球减刑一案,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认为,李达球没收个人财产、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,建议减刑幅度从严掌握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