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,古思尧游行示威时,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香港特区区旗,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侮辱国旗及1项侮辱区旗罪成立,共判9个月,他上诉后减刑至4个半月。
吃不吃狗肉是观念之争,估计再争许多年也难有定论。但是为了“哀悼”一条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狗,而人肉他人、围堵驻京办,则是明明白白的错误行为。事实上,没人故意跟狗过不去,普通人与“爱狗人士”的观念差异仅仅在于——普通人认为,任何时候人权都高于狗权;而某些“爱狗人士”则把“狗权”拔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。有时愤怒过于猛烈,更对他人的安全与健康视若无物,也对法律缺乏敬畏,这就欠妥。
《台湾突破"闷经济"了吗?民进党当局"不能说的秘密"》“即便是这种看似简单的骗局,依然有人上当受骗。”东城区公安分局北新桥派出所民警介绍,这些人平时在雍和宫门口拦截过路的市民游客,游人稀少时,便会去街口的快餐店里休息。通过走访附近多家快餐店和附近蹲守,民警最终锁定7名嫌疑人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