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持“僵尸企业”按照破产企业退出对风险防控和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哪些作用?最高法民二庭庭长贺小荣曾表示,这些企业往往债务缠身、经营乏力,甚至还有连环担保、相互担保等债务,如果不及时有效清理,极易形成行业性、区域性金融危机。尽早使“僵尸企业”进入破产程序,可以整体了结企业债务链条,一揽子解决由此形成的债务困局,消弭风险传导、防范系统性危机。
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黄自强律师说:“我国《刑法》在1997年做过一次修改,1997年以前,用的是1979年制定的《刑法》。根据从旧从轻的原则,1992年的案子,应该按旧法判。”
《最高检废止部分司法解释 具体文件目录在这里》答: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。这两天我们一直在说,近来朝鲜半岛北南双方出现了一些积极互动的迹象,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。中方欢迎一切有助于缓和半岛局势、推动半岛问题重回对话协商解决正轨的努力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