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,徐善瑾交纳了6万元保证金。据其介绍,2006年他曾从县检察院领到44500元保证金,余下的钱直到此次领回。
一个20岁的大学生为什么会欠下这么大一笔钱?她又为何一再坚称自己是因受骗而签下的借款合同?借来的500万元又去了何方?
《如何"管"好养老服务,让老人安享晚年?民政部回应》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说,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,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,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因此,已经年满19岁的夏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其通过贷款公司借贷,只要贷款金额是真实的,利息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,其贷款合同即为合法有效合同,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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