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后,徐善瑾很高兴。他向固镇县检察院申请赔偿各项损失59万元,包括“人身自由赔偿金、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”等费用。
经审查明,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期间,彭某开办了KTV、酒吧后,雇佣魏某某作为经理,董某等4名男子作为聊天键盘手,张某某作为保安,刘某等8名女青年为酒托女。
《山西大同一企业发生人员疑似中毒事件造成3人死亡》“那6万保证金,我是以两分的利息借的,今年才全部还清。”徐善瑾说,十多年来,他因为“犯罪嫌疑人”的身份,在当地找不到工作;当年从看守所出来后,他的身体出现糖尿病、高血压等症状,后来又因“嫌犯”身份,未能从单位改制中领到买断工龄的补贴。为了生活,他将自己的两套住宅卖得11万多元,以每月200元在外租房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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